(EU)2018/1513,2018年10月12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(EU) 2018/1513,对欧盟REACH法规(EC) No 1907/2006附录XVII中被归类为致癌、致基因突变、致生殖毒性(CMR)1A类和1B类中涉及服装及相关配饰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33种作出规定。根据法规,这些物质将会增加到附录XVII第72条, 在2020年11月1日后,以下产品需要符合: 1.服装或相关配件; 2.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,与人体皮肤接触程度与衣物类似的衣物以外的纺织品(不包括“一次性纺织品”,即设计仅用于单次使用或在有限时间内使用,且不打算在后续使用时,用于相同或类似目的); 3.鞋类 如果衣服、相关配件、供消费者使用的衣服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,且该物质以均质材料计量,浓度等于或大于附录12中该物质规定的浓度。 更多相关资讯可以点击www.qits.com.cn,若是有需要这方面检测的也可以联系400-862-0686。 以下产品不需要符合: 1.仅由天然皮革,毛皮或皮革制成的服装,相关配件及鞋类,或服装、相关配件及鞋类部件; 2.非纺织紧固件和非纺织装饰附件; 3. 二手的服装、相关配件,及除服装和鞋类以外的纺织品; 4. 用于室内使用的地毯和长条地毯,能覆盖全部地板的地毯及纺织品地板覆盖物; 5. (EU) 2016/425管控范围内的个人防护服,相关配件,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; 6. (EU) 2017/745管控范围内被归类为医疗器械的服装、相关附件,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。 |